復原上一個動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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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做上一個復原的動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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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曲線以端點、曲面以邊緣組合建立一個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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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組合在一起的物件打散成為個別的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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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離多重曲面的個別曲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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醒目提示曲面與多重曲面的邊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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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閉邊緣的醒目顯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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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迫組合兩個距離大於絕對公差的外露邊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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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藏選取的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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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顯示所有隱藏的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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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選取目前選取的物件,並選取目前未選取的物件然後隱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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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顯示選取的隱藏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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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示曲線或曲面的控制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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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閉控制點或編輯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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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報物件資料結構的錯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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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物件建立或匯入時自動檢查物件是否有錯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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均化曲線控制點、曲面控制點、網格頂點的位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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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一個物件修剪另一個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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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除曲面的修剪邊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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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一個物件分割另一個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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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一個物件分割另一個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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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原始曲面縮減至"接近"曲面修剪邊界的大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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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除曲面的修剪邊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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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曲面的修剪邊緣取消修剪並保留修剪曲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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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取所有無法通過檢查的物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