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件自訂線型

自訂線型對話框可以定義物件本身的線型設定。

預覽

顯示線型的視覺預覽。

圖案

線型是由以逗點隔開的線段與間距長度數值定義,一律以線段開頭,長度為 0 的線段代表點。

複製線型

選擇文件線型之一作為物件自訂線型的來源。

名稱

勾選"加入至文件線型"核取方塊時所使用的名稱。

分段數

指定定義重複線型圖案的長度序列,請以逗點隔開的清單輸入各線段數值。

線段單位

將線段數值使用的單位設定為英吋或公釐。

型式

加蓋型式

曲線末端的樣式: 平頭 (左)、圓角 (中)、矩形 (右)。

連接型式

曲線連接角的樣式: 斜接 (左)、圓角 (中)、斜角 (右)。

  • 啟用列印顯示以在視窗中查看加蓋和連接型式。

寬度

寬度

設定線型的寬度。

寬度單位 (像素 / 長度單位)

設定線型的寬度以螢幕像素或長度單位為基準。

  • 像素寬度僅供螢幕擷取使用,不會影響作業視窗中的列印預覽或列印。若要列印帶有寬度的線型,請將線型設為使用長度單位寬度,或在物件內容或圖層中設定列印線寬。

  • 列印線寬會覆寫以像素為單位的線型寬度,但不會覆寫以長度單位為單位的線型寬度。

  • 不論列印預覽開啟或關閉,長度單位寬度都能在作業視窗中顯示。列印線寬則需要開啟列印預覽才會顯示。

錐狀

錐狀

啟用線型的錐狀線條。

錐狀位置 (0 到 1)

定義曲線上要套用錐狀寬度的位置。

0 位於曲線的起點,1 位於曲線的終點。

預設值 0.5 是曲線長度的一半。

  • 使用 Dir 指令可交換曲線的起點和終點。
錐狀寬度

設定錐狀位置的線寬。

錐狀終點寬度

控制曲線端點的線寬。

  • 「寬度」設定控制起始寬度。
以模型單位列印/顯示

啟用時 (右),子視圖中的線型線段以模型單位列印。

停用時 (左),子視圖中的線型線段以圖紙配置單位列印。無論子視圖的縮放比為何,子視圖與圖紙配置上的線型線段都會以相同的比例列印。

加入文件線型

使用目前的設定建立新文件線型。

新的文件線型將套用於物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