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定物件的顯示屬性
| 工具列 | 功能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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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具 選項 |
設定物件的顯示屬性可讓物件以指定的顯示模式顯示,忽略作業視窗的顯示模式。
基本參數
平坦著色
以不在視覺上平滑處理的網格著色物件,可以看到著色網格的每一個網格面。
請參考:平坦著色
使用物件的顯示顏色
從物件內容取得顯示顏色。未勾選則可在此顯示模式下為所有物件選擇單一顏色。
維持物件透明度
從彩現材質取得透明度。以下兩個透明度設定將被停用。
維持物件反射度
從彩現材質取得反射度。以下兩個反射度設定將被停用。
光澤顏色
按顏色方塊並選擇一種顏色。
物件的光澤顏色與物件相同 (左) 與不同 (右)。
光澤強度
設定光澤顏色的強度。
光澤度
設定光澤從暗到亮的範圍。
透明度
設定物件的透明度。
發光度
使顏色看起來像會發光一樣。
貼圖
貼圖
指定檔案名稱。
%
圖片檔對於貼圖影響的百分比。
透明度
指定檔案名稱。
%
圖片檔對於貼圖透明度影響的百分比。
環境
指定檔案名稱。
%
圖片檔對於貼圖環境影響的百分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