隱藏選取的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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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顯示所有隱藏的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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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顯示所有隱藏的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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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顯示選取的隱藏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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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選取目前選取的物件,並選取目前未選取的物件然後隱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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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藏所有可見的物件,並重新顯示所有之前被隱藏的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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鎖定物件,讓物件無法被選取、編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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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除鎖定所有鎖定的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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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除鎖定所有鎖定的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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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除鎖定選取的鎖定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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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選取目前選取的物件,並選取目前未選取的物件然後鎖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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鎖定所有未鎖定的物件,並解除鎖定所有之前被鎖定的物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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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選取目前選取的控制點或編輯點,並選取目前未選取的控制點或編輯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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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顯示隱藏的控制點或編輯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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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藏控制點或編輯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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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顯示隱藏的控制點或編輯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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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可以遮蔽視圖中的物件的平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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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用選取的截平面的遮蔽功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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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選取的物件命名為物件組 A 並隱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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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示隱藏的物件組 A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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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選取的物件命名為物件組 B 並隱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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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示隱藏的物件組 B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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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選取的物件命名為物件組 C 並隱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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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示隱藏的物件組 C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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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選取的物件以自訂的名稱命名為物件組並隱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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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示隱藏的自訂名稱的物件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