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定物件的顯示屬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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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
工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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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項

設定物件的顯示屬性可讓物件以指定的顯示模式顯示,忽略作業視窗的顯示模式。

基本參數

平坦著色

以不在視覺上平滑處理的網格著色物件,可以看到著色網格的每一個網格面。

請參考:平坦著色

使用物件的顯示顏色

從物件內容取得顯示顏色。未勾選則可在此顯示模式下為所有物件選擇單一顏色。

維持物件透明度

從彩現材質取得透明度。以下兩個透明度設定將被停用。

維持物件反射度

從彩現材質取得反射度。以下兩個反射度設定將被停用。

光澤顏色

按顏色方塊並選擇一種顏色


物件的光澤顏色與物件相同 (左) 與不同 (右)。
光澤強度

設定光澤顏色的強度。

光澤度

設定光澤從暗到亮的範圍。

透明度

設定物件的透明度。

發光度

使顏色看起來像會發光一樣。

貼圖

顏色

指定檔案名稱。

%

圖片檔對於貼圖影響的百分比。

透明度

指定檔案名稱。

%

圖片檔對於貼圖透明度影響的百分比。

環境

指定檔案名稱。

%

圖片檔對於貼圖環境影響的百分比。

儲存選項設定以便於其它電腦使用

OptionsExport

儲存選項設定至檔案。

OptionsImport

從儲存的選項設定檔案復原選項設定。

請參考

顯示模式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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